事项名称 |
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|
设定依据 |
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》(财教[2012]376号)要求,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,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。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;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,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。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发放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(扩权县1950元),资助面约为在校生20%。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,再给予每生每期500元的生活补助。 |
申请条件 |
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|
提交材料目录及说明 |
《 |
办理地点 |
就读学校 |
办理机构 |
就读学校 |
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办理时间 |
每学期开学时(3月、9月) |
联系电话 |
(0826)2248677广安区、 2889268前锋区、322408邻水县、8394104华蓥市、5222985岳池县、6227445武胜县、2364388广安市 |
办理流程 |
本人申请→就读学校审查、审核→公示→发放助学金 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
不收费 |
发布时间: |
事项名称 |
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|
设定依据 |
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》(财教[2012]376号)要求,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,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。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;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,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。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发放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(扩权县1950元),资助面约为在校生20%。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,再给予每生每期500元的生活补助。 |
申请条件 |
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|
提交材料目录及说明 |
《 |
办理地点 |
就读学校 |
办理机构 |
就读学校 |
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办理时间 |
每学期开学时(3月、9月) |
联系电话 |
(0826)2248677广安区、 2889268前锋区、322408邻水县、8394104华蓥市、5222985岳池县、6227445武胜县、2364388广安市 |
办理流程 |
本人申请→就读学校审查、审核→公示→发放助学金 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
不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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